哪些单位有权没收收缴假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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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国章.哪些单位有权没收收缴假币[J].中国农业会计,2001(6):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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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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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玉田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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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伪造变造人民币的犯罪活动较为猖厥,流入市场上的假币也日有发现,人们深恶痛绝。那么,发现假币,是否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有权给予没收?《人民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一、有权没收假币的单位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权没收假币的单位有两个,即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也是鉴定人民币真伪的权威机关,所以其有权没收假币;公安机关做为刑事案件的侦察机关,是侦破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部门,故规定其也有假币没收权。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发现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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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假币 《人民币管理条例》 没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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