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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更新造林费提留的几点意见
引用本文:陈剑乡.对更新造林费提留的几点意见[J].林业经济问题,1983(2).
作者姓名:陈剑乡
作者单位:政和县林业局
摘    要:<正> 八一年省林业厅、省物省、省财政厅、省农行联合通知,颁发了《关于集体林林价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这个规定对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利益,特别是促进集体林采伐迹地更新,发展造林事业,加快林业建设起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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