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现金流量表中调整分录的编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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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晓丹.浅析现金流量表中调整分录的编制方法[J].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35(3):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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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晓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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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东学院 辽宁丹东11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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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从1998年1月1日起不再编制财务状况变动表,而代之以现金流量表。由于存在着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互调整的问题,所以在年终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通过编制相关的调整分录,把权责发生制下的相关项目调整为现金制下的相关项目,再通过一定的汇总、整理,最后编制现金流量表。在总结编制现金流量表两种基本方法的基础上,进行归纳调整,以利于会计人员更好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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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现金流量 转制调整 类别调整 |
文章编号: | 1672-5646(2007)03-00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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