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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摘    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方兴未艾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和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个所得税。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  收入  任职  兼职  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  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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