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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涉农价费监管 服务新农村建设
引用本文:李明.强化涉农价费监管 服务新农村建设[J].四川物价,2006(11):16-17.
作者姓名:李明
作者单位:泸州市物价局
摘    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建设内容.为转变物价部门职能,努力服务干新农村建设。近年来泸州市物价部门在加强涉农价费监管、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效果。

关 键 词:新农村建设  涉农价费  监管  服务  物价部门职能  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民负担  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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