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建工程抵押中存在的弊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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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华群.当前在建工程抵押中存在的弊端[J].现代审计与会计,2007(3):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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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华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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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说明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时,首先简单介绍一下《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于1997年5月9日建设部令第56号发布,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并于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修正后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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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在建工程抵押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贷款银行 土地使用权 合法方式 转移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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