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法官腐败”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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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昕 向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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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 湖北武汉 43002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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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社区小商贩社会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2CGL098)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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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官腐败"是司法腐败在我国现阶段的主要表现,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审判人员滥用职权,违反法律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法官腐败"的特征具有多样性;造成"法官腐败"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法律体系不健全、少数法官的理想信念缺失,也包括法官职业道德的制度保障不完善、外部监督乏力。惩治和根除"法官腐败",是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司法工作的必由之路,也是深入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必须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遏制和根除"法官腐败";推进法官管理制度改革,打造清正廉洁高效的法官队伍;改进法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职业道德水平;拓宽多元化监督渠道,使"法官腐败"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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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官 腐败 司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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