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冲突与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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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剑峰,李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冲突与优化[J].经济问题,2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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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剑峰 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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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西太谷,03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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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山西农业科技创新中‘政产学研用’协同机制与模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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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设计是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而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却表现出制度设计与实际运作的冲突问题,诸如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直接配置与社员协议配置的冲突,社员民主决策和少数人控制的冲突,社员民主监督与监督形式主义的冲突等。因此,需要合理配置合作社的机关及权力,将“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以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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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治理结构 民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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