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收入中的黑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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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纪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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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平湖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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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房租收入”,在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财务核算中一般归集为“其他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科目,作为单位的附加收入进行核算与管理。正是由于其核算形式的松懈性,使财务管理出现真空带的局面,产生了许多弊端。一、资产登记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方面,一些单位或企业不能清晰地、真实地、完整地反映本单位或本企业对外出租房屋情况当前,一些单位或企业纷纷将闲置空房、沿街房屋、临街围墙等建筑物进行招租,广开财路收取房租收入。但一个单位或一个企业究竟有多少房产对外出租,房产登记的财务核算极不规范,不能清晰地、真实地、完整地在财务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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