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建立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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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成国.略论建立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J].江南论坛,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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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成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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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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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人负责或无人真正负责,是目前我们各个层次的决策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弊端。革除这种弊端的根本方法,就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同志决策往往凭经验、想当然,决策前不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不广泛发扬民主,不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主观臆断,滥用权力,盲目决策,以致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后,又往往以“改革”、“试验”、“交学费”等时髦口号而一推了之。这种在决策工作中存在的决策有人做、后果无人负,决策正确人人有功、决策失误人人无过的问题,阻碍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因此,建立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很有必要,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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