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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司法中心主义”看普通法的精神
引用本文:包亚娟.透过“司法中心主义”看普通法的精神[J].金卡工程,2008,12(6).
作者姓名:包亚娟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06级法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重庆400031
摘    要:庞德在其《普通法的精神》中,曾说过这样一句结论性的话:“综观法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凡是强权主义盛极一时的时候,法律总是处于低谷,法是在司法实践中得到生存和发展的。”他通过强调法律与权力的二律背反,否定了主权者的立法活动对于法律的决定意义,认为司法实践和司法活动才是法律的真正活水源头,这篇文章,将立足于普通法的这一特征,去探求掩藏在”司法中心主义”背后的法律精神。

关 键 词:普通法  司法中心  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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