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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冶金企业已建立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制度
摘    要:为了保证发展生产的需要,人民银行成都市芷泉街办事处密切与市冶金公司联系,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协助企业建立了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制度。到今年2月底止,9户国营冶金企业已补充自有流动资金58.5万元,占这些企业1983年生产发展基金提取数的9.96%,达到了每年应从生产发展基金中拿出百分之五到十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的要求。4户集体企业也从利润留成中拿出28万元补充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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