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税改革过渡时期公路稽征工作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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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义星.关于费税改革过渡时期公路稽征工作的思考[J].交通财会,2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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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义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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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绍兴市公路稽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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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办公厅于1月14日以国办发(2000)2号文转发了交通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计委《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就是国务院对交通和车辆费税改革在近期暂不实施,至少在2000年不实施的一个明确信号。在费税改革的过渡时期,我们只有克服费税改革舆论的影响,排除干扰,团结拼搏,奋发向上,加强管理,依法行政,才能全面完成千禧之年的公路规费征收目标任务,为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再作新贡献。加强管理,保证稽征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在国家公路和车辆收费改为征税的方案正式颁发实施之前,仍要一门心思抓好当前的公路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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