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分析中外“犯罪构成模式” |
| |
引用本文: | 蔡鋆泽.试比较分析中外“犯罪构成模式”[J].时代经贸,2007(7Z):178-179,182. |
| |
作者姓名: | 蔡鋆泽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
| |
摘 要: | 现在的学理通说认为,刑法学领域大体有三种犯罪构成模式:“一类是适应阶级专政需要,静态反映‘犯罪规格’的平面整合结构式,如原苏联自30年代前后开始形成的犯罪构成体系;另一类是责任范围逐渐收缩(排除合法、排除无责)反映‘定罪过程’的递进式犯罪结构式,如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当今通行的模式;第三类是美国刑法犯罪要件呈双层次结构,即犯罪构成双层模式。”而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由于起步较晚,基本上照搬前苏联的犯罪构成模式。因此,有必要通过对各种“犯罪构成”模式进行比较分析,以在原有基础上适当重构和完善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
|
关 键 词: | 犯罪构成 构成要件 刑法 理论体系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