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认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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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苏莉.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认定问题[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1(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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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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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一起因购销合同引发的纠纷中,该案的原告汉阳销售中心与本案的被告特茂路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汉阳销售中心卖给特茂路公司 60吨饲料,价值 117000元,收货后一个月内付清货款。同时,双方约定该批饲料中磷、钙、氟含量的指标范围。 特茂路公司收货后将货物销售给特顺饲料加工厂,即本案的第三人。特顺加工厂使用期间发现该批货有问题,随将样品送至农业部饲料工业中心进行检测,结果为磷、氟含量未达合同标准。特茂路公司应特顺加工厂的要求,向汉阳销售中心提出该批饲料的质量问题,要求对方处理此事。后又将该批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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