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可以使公有制与私有制互为实现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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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单东.民营经济可以使公有制与私有制互为实现形式[J].特区经济,1998(3):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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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单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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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所有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并不等同。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条件下企业的经营方式。但二者又有联系。一定的所有制总要通过某一具体形式来实现,至于所有制采取何种实现形式要取决于生产社会化程度和经济体制等条件。同一性质的所有制在不同企业可以有不同的实现形式(国有企业可以国营,也可非国营。如国家银行、军工武器、卷烟、酒、食盐等可由国家垄断经营。但像电视机、汽车、空调、组织品等国有企业则可以承包或租赁等非国营);反之,不同性质的公有制在不同企业可以采取同一公有制实现形成(如国有制、集体所有制和私有制企业都可以独资经营、控股经营、委托经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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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营经济 公有制 私有制 实现形式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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