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从199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限额控制,这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从此将从过去的运用行政手段直接调控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方式转向运用经济手段间接调控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方式,它表明我国对金融宏观调控的能力大大增强,我国依赖行政手段管理金融市场的时代已经结束。 过去,我国对金融宏观调控的管理主要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下达贷款规模的管理方式进行,在这个基础上,再由国家专业银行将中国人民银行下达的贷款规模下达给各地方专业银行,各地方专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规模限额范围内发放贷款,并不得任意突破。 由于对贷款规模的限额管理限定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数量,而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数量决定着社会的货币总量,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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