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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牌”“中国名牌”也不应该由政府部门来评
引用本文:秦义夫.“世界名牌”“中国名牌”也不应该由政府部门来评[J].中国经济周刊,2007(20):28-29.
作者姓名:秦义夫
摘    要:以行政权力或者以行政权力为背景进行名牌产品评定,不仅违背产品质量法的精神,也是对行政权的滥用。日前商务部宣布暂停“中国畅销名酒”“第六届中国名酒”评比活动。无独有偶,许多企业也对质检总局推行的“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比活动的合法性、必要性也提出了强烈质疑,并予以抵制。

关 键 词:“中国名牌”  世界名牌  政府部门  “中国名牌产品”  行政权力  评比活动  法的精神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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