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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主体税种设置及启示
作者单位:
;1.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
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主要存在两种主体税种:个人所得税模式和财产税。这两种税种在相应国家的地方财政中都运行良好,为地方财政提供了充足、合理、有效率的资金来源。我国在构建地方主体税种时,应赋予地方政府税率设置权,注重主体税种的配套制度设计,并按照财权、财力匹配事权原则在短期和长期内调整主体税种的配置。
关 键 词:
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
主体税种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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