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及我国对伪造产地行为的认定(一)——写在入世成功之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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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荆璞.WTO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及我国对伪造产地行为的认定(一)——写在入世成功之时[J].工商行政管理,2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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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荆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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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1月10日,是一个非常值得纪念的历史性的日子:中国入世成功。拥有近13亿人民,960万平方公里土地的中国从此正式地融入世界贸易体系。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入世之后,必将以自己博大的资源,日益增长的经济实力,规模宏大的人才市场和消费市场而影响世界贸易向着新的方向和高度发展。本专栏将分三次探讨WTO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及我国相关规定及执法中的问题。一、“地理标志”及其特征“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记”、“地理标识”。按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2条1款规定:“本协议的地理标志,系指下列标志: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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