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核算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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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晓飞,张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核算探讨[J].财会通讯,2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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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晓飞 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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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苏通州建总集团 [2]江苏通州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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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通常应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但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企业应设置“投资性房地产”一级科目,并按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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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性房地产 后续计量 明细核算 土地使用权 资本增值 价值模式 成本模式 计量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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