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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50问(七)
摘 要:
三十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监事会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关 键 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行使职权
选举
大会
合作社法
监事会
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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