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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局长遭拘留获国家赔偿的经历
引用本文:石新鹏.胡局长遭拘留获国家赔偿的经历[J].税收征纳,2005(12):17-18.
作者姓名:石新鹏
摘    要:胡宗成任河南濮阳县地税稽查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刑事拘留15天。随后,胡宗成提供了自己当时不在现场的证据,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为了讨回自己的清白,胡宗成及其家人决定走申请国家赔偿的道路。历经了5年的申诉,近日,泪流满面的胡宗成告诉记者,自己被错误刑事拘留15天获得了国家赔偿。

关 键 词: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  局长  检察机关  不起诉决定  地税稽查  濮阳县  受贿罪  证据  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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