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局长遭拘留获国家赔偿的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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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新鹏.胡局长遭拘留获国家赔偿的经历[J].税收征纳,2005(12):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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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新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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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宗成任河南濮阳县地税稽查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刑事拘留15天。随后,胡宗成提供了自己当时不在现场的证据,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为了讨回自己的清白,胡宗成及其家人决定走申请国家赔偿的道路。历经了5年的申诉,近日,泪流满面的胡宗成告诉记者,自己被错误刑事拘留15天获得了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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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 局长 检察机关 不起诉决定 地税稽查 濮阳县 受贿罪 证据 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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