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政策性银行要研究改进服务方式,扩大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范围,提供有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消除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开发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大企业富国,小企业富民”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市场建设、制度建设和信用建设,融资支持就业、创业类的中小企业,解决就业、群众增收和农民脱贫。实现富国富民和公众受益。在具体做法上,开发银行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是发放中小企业贷款,二是贷款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三是开展微小企业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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