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止通行的施工路段行车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
| |
引用本文: | 刘加冲.在禁止通行的施工路段行车发生事故责任自负[J].道路交通管理,2003(3). |
| |
作者姓名: | 刘加冲 |
| |
摘 要: | 2002年6月16日晚,江苏省涟水县农民曹某乘坐小周(17岁、无驾驶证)的两轮摩托车行驶在一施工路段,摩托车不慎撞到路面上一堆石子上,曹某死亡。2002年8月12日,曹某家人以道路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完工车辆放行后,未及时清除路面障碍,虽设有警示标志,但不足以保障他人通行安全为由,将涟水县交通工程公司告到县人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