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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金与斯派萨氏公司法(八)
作者姓名:约.麦.古立克罗振夷司徒渠
摘    要:第一节招股章程发布程序一、筹集资本的方法公司在需要资本以便进行经营活动时,除了可以借助购货贷款(trade credit)或短期贷款来解决外,可以用发行股票或借债的办法,通常用发行债券的办法来筹集。向社会公开发出的认股(或有时是)、购股的邀请书(offer) 就是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必须符合一系列制定法规则的规定。(见《1918年公司法》第455条之一的规定)因为,不管是招认股份还是招购债券,所需遵循的规则都是相同的(只有极少数例外),所以,在本章中采用“证券”(Securities)一词来概括这两类债券或其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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