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及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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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娟.试论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及影响[J].商,2013(15):199-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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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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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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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的重要组成,中华法制文明的浓厚意蕴和博大精深与古代儒家化的法律及思想密不可分。“引礼入法”是法律儒家化的开端,自从西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集权,实行“罢黔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引礼入法”又经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期间儒学与法律的联系更为紧密,达到礼、律并重的程度。盛唐《唐律》的颁布成为礼法合一的标志,儒家思想也成为封建王朝法律的主导思想。我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在后世封建法制的立法、司法领域里产生了深厚的影响。文章通过介绍古代法律的儒家化进程。分析儒家化法律的特征,最后阐述儒家思想对我国古代立法和司法的影响,提出相关看法供诸位学者探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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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古代法律 儒家化 礼法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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