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新闻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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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静波,祁枫.如何避免新闻官司[J].黑河学刊,2007(6):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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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静波 祁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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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河日报社,黑龙江,黑河,16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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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新闻诉讼频频亮相法庭,新闻工作者要增强法律意识,明确新闻侵权的形式,避免新闻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新闻工作者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明确舆论监督是法律赋予新闻媒体的权利和义务。特许报道权是指新闻媒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报道免于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明确遇到新闻官司记者和新闻单位的可抗辩事由,明确新闻报道享有哪些特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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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侵权 舆论监督 可抗辩事由 新闻特许权 |
文章编号: | 1009-3036(2007)06-005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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