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新证券法”五处新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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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路涛,张旭东,田雨,张宗堂.解析“新证券法”五处新意[J].四川经济研究,2006(2):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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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路涛 张旭东 田雨 张宗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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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一些证券公司暴露出挪用、质押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占用客户资产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侵害投资的利益。修改后的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设立证券投资保护基金。证券投资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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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券法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投资者保护基金 新意 解析 证券公司 违规现象 客户资产 国务院 筹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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