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接受委托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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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金娣.审慎接受委托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屏障[J].交通财会,19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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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金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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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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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前,无论被审计单位盈利与否、规模大小,只要是以发表审计意见为目的,均存在审计风险。故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委派对本行业熟悉的合伙人或项目经理,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慎防审计风险。审计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第一、客户没有正确的编制财务报告,不符合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原则;第二、客户面临财务困难,甚至失去持续经营的能力;第三、客户严重欺诈、违法。从深圳原野公司事件至1998年的“红光事件”,一系列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所涉及的案件,无一不在证明:作为高风险的社会审计,在激烈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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