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违约合同王先生得了八万余元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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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红.一起违约合同王先生得了八万余元的补偿[J].上海劳动保障,2002(24):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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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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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两年前,52岁的广东人王先生偶然在某报刊上看到了上海某大酒楼一则招聘总经理的广告。在餐饮行业滚打了多年的王先生对自己的能力颇为自信,于是欣然前往上海应聘。果不其然,王先生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独到的经营理念得到了大酒楼的管理层的认可,于是面试的第二天,王先生便接到了酒楼的电话,说是董事会决定聘请王先生担任大酒楼的董事兼总经理一职,聘期为一年。一星期后,王先生收拾行囊来到了上海某大酒楼报到,并开始了他的新一轮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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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约合同 赔偿金额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违约责任 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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