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性质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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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丽君.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性质辨析[J].财政监督,20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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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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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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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月,我国调整了土地使用税制度,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新制度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以下简称场地使用费)之间的关系产生了疑问。对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给予了解释:场地使用费是国家有偿让渡土地使用权而收取的费用,是企业在土地取得环节支付的成本;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无偿取得的税收收入,是企业在土地保有环节支付的税收,场地使用费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性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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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镇土地使用税 外商投资企业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出让 场地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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