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山区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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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晶,窦红莉,李红梅.宁夏山区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机制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6):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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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晶 窦红莉 李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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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医学院人文社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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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宁夏南部山区地处宁夏南部、我国黄土高原西北端,面积3.05×105km^2占全区总面积的58.9%,该地属于黄土高原向干旱风沙区的过渡地带,为我国北方农牧交错生态脆弱带的一部分,生态环境稳定性差。由于历史上的不合理开发,致使水资源匮乏,水土流失及沙漠化严重,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生态问题已严重影响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1999年中央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是在西部生态恶劣的贫困山区大规模地退耕还林,进行生态工程建设。截止2005年南部山区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104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456万亩,荒山造林598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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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宁夏南部山区 生态补偿机制 退耕还林 西部大开发 社会经济发展 生态工程建设 黄土高原 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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