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分级所有体制的建构依据与划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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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少晖. 国有资产分级所有体制的建构依据与划分标准[J]. 现代经济探讨, 2003, 0(9): 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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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少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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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博士后、副教授,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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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确立国有资产“分级所有”体制,不仅与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构想相一致,而且具有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实行国有资产“分级所有”,不是对国家所有权的“肢解”,也不可能削弱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和拉大地区经济差距。国有资产“分级所有”必须在确立产权“分级所有”和监管“并列运行”的原则下,区别增量和存量两种情况制定不同的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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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级所有 国有资产 管理体制 创新方向 |
The Construction Basis and Demarcation Standard of Classification Ownership System of State-Owned Ass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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