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股份合作制集体林区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选择和有效途径——锦屏县集体林区实行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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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泽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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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锦屏集体林区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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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加快林业发展,对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我国南方集体林区重点林业县之一的贵州省锦屏县,自1990年以来,通过对集体林区进行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探索出了一条集体林区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他们的实践经验和做法,对于各地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加快林业发展具有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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