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收取宅基地补偿费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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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笔者一位亲友住盐都县秦南镇 ,户籍在该镇秦西居委会。1998年12月 ,申请到镇区东方居委会百户新村建房 ,经东方居委会同意 ,分别到村镇办、主管所交齐费用、办全手续。1999年3月 ,亲友开始建房 ,1个月后新居落成。欢庆之时 ,东方居委会一位干部几次三番登门索取土地补偿费4000元 ,亲友感到不解 :一是建房之前没有听说有这笔收费项目 ;二是《土地法》上没有规定居民在本镇建房需交土地补偿费给居委会。问其理由 ,居委会干部坦然说是“集镇其它居委会也收取 ,这是土政策。”请问这笔收费项目是否合理。(读者 :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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