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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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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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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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宪法并未真正确立税收法定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税收授权立法占据税收立法的主导地位,并且税收立法在程序上公开性与参与性极为不足,造成全国人大税收立法权的虚置,税收立法正当性极度弱化.应当立足保护公民权利.实现从"行政主导"到"人大专有"的复位,以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立法,强化税收立法的程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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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收法定原则 授权立法 公众立法提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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