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以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立法
作者姓名:邹广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现行宪法并未真正确立税收法定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税收授权立法占据税收立法的主导地位,并且税收立法在程序上公开性与参与性极为不足,造成全国人大税收立法权的虚置,税收立法正当性极度弱化.应当立足保护公民权利.实现从"行政主导"到"人大专有"的复位,以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立法,强化税收立法的程序控制.

关 键 词:税收法定原则  授权立法  公众立法提议权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