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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三资”企业
引用本文:张守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三资”企业[J].世界经济研究,1989(1):59-63.
作者姓名:张守谦
摘    要:<正> 近十年来,我国“三资”企业发展很快,到1988年5月底,全国已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约12000家,吸收外商直接投资200多亿美元。在上海,累计已批准的“三资”企业项目为323项、协议金额19.1亿美元。扣除11项已撤销合同项目和7项已到期结束的项目,在305项目中,工业176项、农业2项、建筑业19项、运输业5项、商业饮食业16项、大楼宾馆业45项、其他42项。目前已投产(开业)的为165项。就上海一地来看,外商直接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已近20个。到1987年12月止,港澳地区的投资额为5.2亿美元,占外商总投资的28.25%;美国为5.4亿美元,占29.32%;日本为2.03亿美元,占11.02%。这几年外商的投资项目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从最初的彩扩、宾馆等服务业,大量扩展到工业性项目。到1987年底,外商在上海直接投资的291个项目中,工

关 键 词:合资企业  外资引进  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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