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所得税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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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朝晖.我国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所得税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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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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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华北科技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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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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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中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普通合伙人和获取资本收益的有限合伙人.我国对合伙企业的所得税规定中没有区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因此仍存在着普通合伙人固定管理费收入的税务处理政策不明朗、个人合伙人适用的累进超额所得税率和法人合伙人的亏损弥补政策不合理、一笔收入多重征税等问题.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合理界定合伙人的收入性质、根据收入性质确定税收减免及税率、允许法人合伙人合并收入纳税并按照合伙人的实际所得而非账面所得征税等措施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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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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