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有了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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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包政.保证金有了保证[J].浙江金融,2001(6):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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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包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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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俗称"保证金",前些年屡遭证券经营机构挪用.当时券商没有合法融资渠道,守法经营的意识薄弱,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体制也存在漏洞.九十年代早期我国证券市场由于投资者少、资金量小,所以客户把资金存入券商处,由券商直接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随着市场规模的迅速壮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总额不断提高,但这种存管体制未做相应修改,大量资金滞留在券商处,给其挪用提供了机会.如果挪用金额较大,形成大量沉淀资金,就有可能造成投资人没有足够的资金买卖证券,对投资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造成挤提,进而引发证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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