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的根子:缺少决策程序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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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亮.单位犯罪的根子:缺少决策程序监督[J].中国审计,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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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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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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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北京青年报连续刊登了两条与以往滥用权力,触犯刑法的案件不同的“单位犯罪”新闻,一个是北京市首例私分国有资产案,另一个是海南省首次判决的单位受贿案。2003年12月12日《北京青年报》刊载的《给职工买房也犯法》,国企老总为职工买房涉嫌私分国有资产。该国企老总将单位的400余万元企业拆迁补偿款购买了6套职工宿舍,并无偿地分给本单位部分领导和职工。期间,400余万元的资金既没有按会计制度规定入单位的账,购买宿舍的决定也没有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单位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只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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