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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为职工养老再上“保险”
摘    要:根据5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今后福建省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自愿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通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多买一份养老保险。推行企业年金制,意味着参加企业年金缴费的职工,退休后除可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外,还能从本人所在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一笔收入。企业年金将成为福建省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不仅可以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也可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关 键 词:企业年金  中国  补充养老保险  福建  个人账户  职工福利  缴费工资总额  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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