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56项”的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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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志凯.关于“156项”的确立[J].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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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志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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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北京,10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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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953— 1 957年 ,新中国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奠定工业化初步基础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 ,苏联帮助中国建设的“1 56”个工业项目 ,使中国以能源、机械、原材料为主要内容的重工业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以这些项目为核心 ,以 90 0余个大中型项目 (限额以上项目 )为重点 ,中国大地上史无前例地形成了独立自主工业体系的雏形。然而 ,对于“1 56项”这一当时妇孺皆知、举国关注 ,至今仍为研究中国工业发展者经常使用的专用辞 ,却很少人能言清其来源、内涵。譬如 :这些项目是如何确立的 ?“1 56项”具体指哪些项 ?苏联的“无私援助”是什么涵义 ,是否是无偿的 ?时过境迁 ,半个世纪之后 ,在中俄两国历史档案逐步开放 ,中国军工企业大量转产民品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日益深化的今日 ,本文对此作了一个清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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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中国经济 工业化 “15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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