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物业管理"新二十九条"的改进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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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善辉.江苏物业管理"新二十九条"的改进建议[J].现代经济,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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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善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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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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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4月1日,江苏省物价局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联合修订出台了新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共二十九条(下面称江苏物业管理"新二十九条"),正式实施后,原苏价服2004]383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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