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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税法与会计处理变化浅析
引用本文:李朝红,徐玉龙.增值税转型税法与会计处理变化浅析[J].财会通讯,2011(1).
作者姓名:李朝红  徐玉龙
作者单位: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李朝红主持的云南省教育厅2009年度科学研究基金一般项目“增值税转型的影响分析”(项目编号09Y0298)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1994年,我国选择采用生产型增值税,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令第538号,公布了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消除了生产型增值税制产生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了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

关 键 词:增值税税率  消费型增值税  固定资产  应交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  会计处理  生产设备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转型  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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