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法治作为人治的对立物,确实有根治人治种种弊端的良效,但是我们却不应沉迷于这种良效中,进而将其夸大,忽略了法治本身的弊病。西方社会普遍被视为法治社会的典范,法律作为一个整体运作良好,非常成功地抑制了专制、独裁,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权力的滥用。然而回到西方社会内部,它们存在着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法治秩序的他律性要求中蕴涵着自律性要求,这需要由社会成员内心的自律秩序来满足,道德自律永远是法律他律的理想目标。因此为了有效地调控社会和从根本上治理国家就必须将他律的法律和自律的道德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发挥作用。从眼前看,法律的他律见效快,而从长远来看,自律的治本更为重要。只有法德并举、双管齐下,才能在相互配合中标本兼治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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