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一直以来,我国都在积极探索如何对国有企业实施有效监督。对大型国有企业的外派监督职能,是从1998年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制度开始的。当时通过稽察,发现了一些国有企业违法违纪案件,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国有企业管理混乱的状况。2000年3月,国务院正式出台《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由此稽察特派员制度过渡到外派监事会制度。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成立,原中央企业工委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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