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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组成员:贪污罪的适格主体?
作者姓名:周东瑞  刘瑜
作者单位: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东瑞),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刘瑜)
摘    要:2004年第4期中国审计CHINAAUDIT案情被告人张某原系启东市粮食局聚星粮站副站长,2002年9月4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年9月,启东市粮食局下属企业启东市汇龙粮油制品有限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9月29日,张某因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又熟悉破产企业启东市汇龙粮油制品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被启东市粮食局建议作为该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并经启东市市属企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2002年10月8日,法院依法指定张某担任清算组成员,从事现金会计职务,具体负责破产企业的现金管理、粮油储运、油票的回收管理等工作。2002年10月至2003年3月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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