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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县以上工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县以上工会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支出的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和省总工会直管的大型企事业、省直产业(厅局)工会(以下简称县以上工会),

关 键 词:集中采购管理  县以上工会  湖北  采购行为  采购支出  使用效益  采购资金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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