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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监管
引用本文:陈树生.《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监管[J].经济师,2006(1):254-255.
作者姓名:陈树生
作者单位: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摘    要:以银行业风险监管与防范为核心内容的《巴塞尔协议》明确了银行监管的主要内容、标准与要求等。与之相对照,我国银行监管在对商业银行的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监管、维护银行体系稳健运行、对外资银行和对网络银行的有效监管以及监管体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缺陷,需要从完善银行监管体系、加强对银行机构的监管、培养高素质的银行监管队伍和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等方面构建我国银行监管的基本框架,实现银行有效监管和银行业的安全运行。

关 键 词:巴塞尔协议  银行风险  银行监管  措施
文章编号:1004-4914(2006)01-2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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